经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委的批准,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荣获我国4A级物流企业资质,成为我国第13批A级物流企业成员。
虽然2011年的国内外市场形势非常严峻,但大新华轮船(烟台)仍然按照海航集团、大新华物流的战略部署,对外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运行服务品质;对内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强员工职业培训。通过结合内外措施,在航运低谷期积极备战寒冬,苦练内功,蓄积潜力。
2011年9月,经与烟台市物流协会交流沟通,公司着手申报国家4级物流企业,期间,经过自检、申请、初审、现场评估、审定、通告、授牌等七个评估流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专家组在为期三天的现场评审检查中,对公司严谨的管理制度、便捷的网络办公、昂扬的员工风貌,给予了较高评价,现场评估顺利通过。
目前,烟台市跨入4A级运输型物流行列的企业一共3家,大新华轮船(烟台)位列其中。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当地政府将加大对A级物流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公司现已获得山东省发改委政策扶持性贷款2000万元。
随着A级物流企业在行业的引领作用,A级品牌正逐步成为企业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实现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成为我国A级物流企业成员将极大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烟台地区物流行业的服务水平,带动烟台物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