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斌近日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指出,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已近5000家,鉴定机构的良莠不齐给诉讼证据使用带来了难题。因此,应该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规范合理的发展。
目前司法鉴定形势不容乐观,有的鉴定机构为了挣钱,以盈利为目的,收取高额鉴定费,而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却存在问题。
丛斌希望借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机会,把司法鉴定程序尽量规范得科学化、合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在司法鉴定方面设置层级约束,因为不同级别的鉴定机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存在差异。他建议草案增加“对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规定。
针对我国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具体情况,通过规范的法律措施促进司法鉴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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