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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勇:企业法务加强与外部律师携手互动

2012-01-16 15:10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字号:小


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

  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律服务部门,同时,在解决企业的法律问题时,企业法务与外部律师应始终保持一个良好、有效的沟通。这就需要公司的法务与外部律师之间的合作。

  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律师看来,外部律师与企业法务应是分工明确、相辅相成的,就好比企业的左膀与右臂,功能同样重要,缺一不可。该如何审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外部律师与企业法务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应是合作共荣。国内诉讼的法律环境比起一些西方国家来说,相对复杂一些,在许多法务部门人数较多的大型企业内,往往会设置专门的诉讼岗位,企业诉讼也成了法务部门的重要工作。但即使这样,当企业面临诉讼问题时,法务人员也应该了解如何为企业挑选合适的外部律师。

  对于法律风险的评估,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企业法务对于企业自身的情况非常了解,但对投资国当地的情况则未必。在这种情况下,聘请外部律师就显得非常重要。

  反观之,外部律师对于一些法律程序或者某一领域的法律服务很擅长,但对于所服务企业的自身特质则可能不够了解,尤其当涉及一些专业技术时,比如网络技术、金融、税务知识等等,这个时候则必须要企业法务予以配合。

  其次,诉讼不是打群架,不需要几百个人同时为一个诉讼出庭。公司法务在挑选外部律师时,应该更看重诉讼专业方面的优势,尤其是在国内的特定环境下,应选择在某一地域内对于纠纷解决、诉讼解决更有优势的律师事务所。

  企业法务部门首先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律师库,比如擅长资本市场的律师库、擅长诉讼的律师库、擅长政府关系的律师库等等。这些专业技能不同的律师库,将随时为企业应对法律风险保驾护航。

  业务人员对外部律师的了解有限,而外部律师对于公司内部业务的了解又不如公司法务人员,所以公司法务是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至关重要。此外,在外部律师与企业业务部门或者相关决策层有不同意见甚至发生冲突的时候,内部法务还应承担调解员的角色,科学合理的进行协调。

  在与外部律师合作时,企业法务要十分注意向外部律师索要相关的文件及资料。外部律师在做案件尤其是诉讼案件的时候,每一个阶段都会积累一些文件,这些文件对于诉讼很重要,对于企业也很重要,需要定期提交给客户。

  因此,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公司的法务应当与外部律师共同携手合作,加强互动促进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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