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国家“十二五”期间各项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北京市近日公布《“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给北京各局办及县下发减排“军令状”,《方案》表示,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各类许可证、不得供水供电。
《方案》指出,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
《方案》称,须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重点行业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
根据我国法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就应进行环评,以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对于《方案》中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惩罚性措施,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陈立雯表示,工作中常遇到一些项目没有环评许可,也没有相关许可证但仍开工建设的情况,环评把关加严是好事。但其表示也应关注环评质量,“虽然什么项目都要环评,但一些项目,比如国家支持的垃圾焚烧项目就更多走了绿色通道,环评等更像是走形式。”
公众和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北京市虽然近些年在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方面力度很大,在首钢搬迁、清洁能源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减排上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北京市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排放仍然有,特别集中在南部地区,为什么南边的空气差,这和东南、西南的水泥厂是有关系的。”其表示,目前北京市的电厂,排放情况到底怎么样,还缺少信息公开,公众并不知道每年到底排放多少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