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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5·31”通函限制 留学生转工签难

2011-12-22 10:51来源:中国新闻网字号:小

  今年5月31日,法国内政部部长盖昂和劳动部部长贝特朗共同向各省行政长官下达了一份有关工作移民管理的第IOCL1115117J号通函,要求有关部门在加强打击忽视劳动法保护规章的雇主的同时对工作许可证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尤其要“彻底”检查更换身份的申请。

  该通函施行后不久,大批在法国取得高等教育学位的欧盟以外留学生申请工作居留遭拒。

  陈正皓来法国学习之前曾在中国拥有5年的媒体工作经验。2010年9月,他从里昂三大媒体专业硕士文凭毕业,然后在巴黎某高校继续企业管理方面的学习,期间在一家法国大型光学镜片公司打学生工。公司对其工作很满意,又因计划启动一个针对中国市场的新项目,便决定与其签署干部身份的不限期合同(CDI)。今年7月13日,陈正皓通过公司委托的一家专门协助办理转工手续的事务所向警察局递交了转身份申请,公司招聘承诺中写明给他的职位是国际推广与发展部负责人,月薪在法定最低工资的两倍以上。等了好几个月,陈正皓原先的居留即将于11月15日到期时,事务所才打听到警察局即将对其申请做出答复。

  12月2日,陈正皓收到法国劳工部的拒绝信,而理由是:第一,国际沟通与发展部负责人的职位不属于法国人才稀缺的14个工作种类之一,巴黎地区有1500个求职者正在寻找这方面的工作,而空余职位只有1200个;其次,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他们雇不到一个具有相同工作能力的法国人来担任这一职务。

  据经验丰富的事务所称,此种转工失败的情况以前从未发生过,一切变化都是从7月中旬“5·31通函” 开始实行之后出现的。陈正皓表示,他后来和5月31日团体的人员接触后了解到,他接到的几条拒绝理由是目前劳动部最常用的。既已如此,打算继续雇用陈正皓的公司决定向劳工部相关的上级部门提出上诉,但避免了选择司法上诉的渠道,因为后者将会耗时良久,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难以承受。

  陈正皓表示,自己并不认为法国人必须接纳外国人在这里工作,毕竟经济危机和高失业率的压力令政府难以忽视,但问题是把外国人赶走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比如说企业很难在法国的求职者中找到了解中国市场和在中国有过媒体工作经验的人。另外,他协助公司启动的新项目是为了把产品卖到中国,能帮助企业创建新的就业岗位,事实上公司已经在招工机构刊登广告招聘新员工了。另外,公司雇用他之后,双方将每个月向国家缴纳4000多欧元,所以丝毫不存在“外国人沾法国人便宜”的问题。如果警察局认真考虑过这些因素,相信不会做出如此不合情理的决定。

  陈正皓的公司愿意为他继续上诉,但还有很多法国企业却选择暂时割舍或改变海外市场发展计划,以避免为一个可能永远无法招到的员工而与国家行政机关“过不去”。毕业于著名的巴黎高等商业学院(HEC)的沈远航就遇到了这样一家企业。该法国最大的化妆品集团为了发展在中国的新项目,打算与沈远航先签署一个为期一年的工作合同(CDD)。而当沈遭遇警察局拒绝颁发工作居留的困境后,公司不愿意为这一份合同花几个月的时间等候上诉结果,便向他建议要么派他去海外工作并在当地订立工作合同,要么解约。

  对商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毕业后留在当地工作一段时间以实践所学对经验的积累和今后的发展非常重要,而且作为法国最优秀的商校的毕业生,沈远航有信心获得更好的工作,他坦然选择了解约,并开始接受其他企业的面试邀请。

  在该通函实行以后,法国将更难吸引到优秀的国际毕业生,这对当地企业的成长和经济的发展都将带来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新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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