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零售商Nordstrom公司内部有一则引以为豪的品牌故事。1975年,一个人提着爆了的轮胎走进其店面要求退货。然而,Nordstrom压根儿就不卖轮胎,当然也就没有卖过他轮胎。但结果,Nordstrom接受了退货并如数退还了轮胎的价钱。这则故事成为业内经典。
时过三十年,沃顿商学院教授Peter Fader却提出了不一样的观点。“毫无疑问,他们是非常棒的公司,服务一流并有着很高的顾客忠诚度。”Fader说,“但Nordstrom似乎并没有了解‘顾客服务’和‘以顾客为中心’的区别。”他认为,真正做到“以顾客为中心”的关键,是“有区别地对待你的顾客”。在撇掉公关和口碑层面的考虑外,“以顾客为中心”要求公司基于顾客对公司的价值大小,来决定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顾客不一定总是对的
1960年代末,直销之父莱斯特·伟门首次提出了“以顾客为中心”的概念,这一概念至今已家喻户晓。而事实上,关于“以顾客为中心”的定义和操作标准,学术界以及营销业界一直没有一致的意见。一个非常流行的“以顾客为中心”理念是“顾客服务”,即“为所有的顾客提供一流的服务”,这种“顾客永远是对的”、“顾客即上帝”的想法在全球曾经一度风靡,成为众多企业的经营圣经。而Fader教授指出,“这都不是真正的‘以顾客为中心’,很多人认为顾客中心等同于顾客服务,但是这不正确,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
相比拥护“顾客永远是对的”的顾客服务理论,“顾客中心”更进一步地提出“不是所有的顾客都永远是对的”,在世上存在着两种顾客,“好顾客”和“一般甚至坏的顾客”。“有区别地对待你的顾客”是Fader教授认为真正做到“以顾客为中心”的关键,也是他所定义的“以顾客为中心”最核心的涵义。“重点在于,顾客的价值是不同的,所获得的待遇也不应该平等。尽管曾经被过去的《广告时代》不遗余力地推广,然而顾客绝对不是永远正确的。当然有的顾客永远是对的,但不是所有的顾客都这样,因为有好的顾客,也有一些价值普通的顾客。当然后者也不可以忽视,我并不是让你们看轻他们,对他们态度傲慢,只是你需要多花点时间和精力在好顾客上。”
事实上,企业早已经开始注重对一些顾客给予特殊的待遇,比如屡见不鲜的会员计划、或者买够多少商品额外赠送的促销活动等等,这种和“以顾客为中心”区别在于一个是战术,而另一个是策略。“以顾客为中心”并非战术性的、专注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各种执行手法和技巧,而是一个基于顾客区分建立的公司整体战略。这种战略架构的设计,比单纯建立会员制等手法,所涉及的范围要大得多,且深得多,公司面临的挑战和改变也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