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来讲,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政府提供资金和银行贷款两个渠道进行融资。而因为涉及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对于一般民营企业来说比较常用的私募股权融资、上市公开募资等途径,国有企业在运作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其不可控的麻烦和不确定因素。鼎辉入股鲁化的融资案例为国有企业发掘新的融资方式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在最近资本市场的一项披露中,鲁西化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鲁化集团完成了增资扩股,鼎晖投资旗下两家公司通过增资合计持有39%股份,另外鲁化集团管理层所设公司持有鲁化集团10%股权,投资总额达到9.6亿元。聊城市国资委在增资后仍持有鲁化集团51%股权,鲁西化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事实上,鼎晖入股鲁化集团已是近两月来发生的第三起PE投资上市公司大股东案例。此前,工银国际旗下的融睿投资与鼎晖投资于10月份通过股权转让合计获取了美的电器控股股东美的集团15.3%的股权。这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美的控股仍持有美的集团68.70%的股权,美的电器的实际控制人不变。
鼎晖的这两个举动,和业内一贯理解的PE投资风格以及投资目的不太一样,很值得研究。根据观察,PE较多地关注周期短、回报直接的Pre-IPO项目。更显著的特点是,他们的每项投资项目都会有一个明确的“退出”策略——比如,通过被投企业上市实现退出,或者通过被投企业被收购、兼并等途径实现退出。但是在鼎晖投资鲁西化工这起投资事件中,我并没有看到明显的退出路径。当然,这种投资案例一般还存在另一种退出方式,就是被投企业进行股份回购。比如世界知名的投资机构凯雷曾在2006年入股云南云天化的一家子公司,今年通过回购条款,以5.7亿元的作价出让这家子公司11.28%的股权。
对于资本市场来讲,这项投资项目也是意义非凡。传统上,PE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的投资多有顾虑,极少涉足。主要是投资过程中需要经过国资委核资、公开挂牌等程序,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仔细看鼎晖入股鲁化集团的过程,虽然也经历了公开挂牌的程序,但从挂牌公告来看,鼎晖应该早已在公开挂牌程序之前就被“内定”为最终的投资方了。
根据挂牌公告,当时鲁化集团对投资方的要求条件比较严格。首先,意向投资方须为企业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个投资主体,并且投资主体隶属于两个实际控制人),其中隶属于其中一个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增资比例为10%,其实际控制人需要有大型化工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隶属于另一个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增资比例为39%。投资主体外币增资不少于4500万美元,其实际控制人是国际知名的投资机构,具有全球性投资经验和网络,并具有对国内大型化工企业投资的成功经验和业绩。此外,还要求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完成增资后,保持标的企业原管理团队的基本稳定。意向投资方具有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支付能力,一次性认缴的增资价款。这些对投资方背景、资金以及管理经验的要求十分苛刻,可以说是专门为鼎晖而设的。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引入鼎晖作为股东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这一举动,是否是一个“去国有化”的策略,暂时不能证明。但是这个案例至少给出了国有企业进行融资的又一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