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内开餐馆一直是备受争议的一个话题。开设在公园内的餐馆一方面可以提供给市民方便,另一方面,由于餐馆的油烟、废水等的不合理排放,大大污染了公园的环境。
近日,记者昨从荆州市市政园林局获悉,公园广场内开设的餐馆,将逐步被取缔,今后,凡在公园广场内开展经营活动须遵守相关规定。
今后,凡在公园广场内开展经营活动须遵守相关规定。具体为,逐步取缔公园广场内开设的餐馆。凡属合同到期的餐馆,必须关停、拆除或按规划恢复建筑物原貌;凡属合同期内的餐馆,禁止向公园广场倾倒排放废水、废气及废弃物。严格控制公园广场内经营摊点的数量及规模,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文明服务、守法经营。在公园广场及水面上开设游乐场或设置游乐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安全标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这是该地政府为了改善公园环境而采取的一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