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一个重要的税种,房产税的征收关系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房产税的改革应该以怎样的形式进行,学者展开了讨论。
刘尚希指出,关于房产税的改革不能仅限于技术层面来考虑,房产税改革的思路需要谨慎梳理。就社会现实来看,社会公众是可以接受的:一是让占有房产多的人交税,占有越多,交税越多;二是抑制在住房消费上的奢靡,为社会节约住房资源和土地资源。这实际上是对住房消费行为的一种调节,同时也具有对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还可抑制房地产投机。
若是按照房产税是财产税,是对财产保有环节征税这样的学术定义来理解我国的房产税,就会使房产税设计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从而变为增加地方收入的一个措施。这意味着有房产的家庭都要交税,这将会激起强烈抵触情绪,切不可行。
因此,在现阶段,中国特色的房产税只能是个人住房调节税,也可以说是住房消费奢侈税。笔者认为,不宜把国外的做法照搬到中国来,对有房产的人普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