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阅卷权等权利的保障实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律师的各种权益保障,特别是新律师法的颁布。为了如何更好地保障和实现律师的阅卷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努力提供各种途径维护律师权益。
近日,苏州市沧浪区检察院研发了电子卷宗阅览律师身份认证系统。通过该系统苏州市执业律师数据库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信息对接,实现以机器识别代替人工审查,以自动抓取信息代替手工登记,大大简化了确认律师身份的手续。
据律师介绍,该认证系统更为高效、权威和规范。前来办理阅卷手续的律师只需提供身份证或执业证,扫描后系统自动抓取相关信息进行比对识别。确认律师身份后,随机生成阅卷密码并打印给阅卷律师,由律师在密码有效期限内自行至该院律师阅卷室阅卷。系统设定一个阅卷密码对应一个案件的电子卷宗,过期自动失效。系统还能自动生成律师阅卷台账,通过查阅台账可全面掌握案件的查阅记录及阅卷律师的详细信息。
这一系统的实施既充分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了律师办案,同时有助于法院、检察院管理系统的完善,促进律师和司法机关的法律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