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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成立专门律师团为奥运冠军维权

2011-11-17 14:03来源:金羊网字号:小


健力宝赠送奥运冠军的纯金罐真假之争

  近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发起成立的“奥运冠军维权律师团”在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成立。目前该律师团已有3名组成人员,除何富杰外,还有暨南大学法学教授高新会、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进武。目前该律师团仍在不断扩大当中。

  何富杰表示,真假金罐的争论已经很久了,多位奥运冠军把金罐拿去检测都发现了问题,这引起了法学界内众多专家学者律师等的关注他们从媒体的连续报道中了解到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感到这些奥运冠军们在这件事情中真的很受伤害。整个事件环节众多,其中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很多奥运冠军们对法律问题可能并不那么擅长,我们法律界有责任帮助奥运冠军们做好相关的法律工作,于是便发起成立了这个律师团。

  根据律师掌握的资料,到目前为止,还不能肯定就一定是健力宝公司拿假金罐来骗人,因为中间还有广告公司等多个环节,是否被人调包很难定论,需要调查。

  同时,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也就是说,法律上的追溯期是从知道权利被侵犯那一刻开始计算,两年内有效。同时,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最长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即使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超过二十年也不再受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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