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有机产品标志使用,便于消费者和监管部门辨识,国家认监委将建立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信息数据库,并提供该数据库统一查询方式,为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服务。
国家认监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管理。明确各认证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成熟的防伪、追溯和信息化技术,结合国家认监委统一的编码规则要求,认证标志编码前应当注明“有机码”字样,赋予每枚认证标志唯一编码,同时鼓励认证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更为严格的防伪、追溯技术手段,确保其发放的每枚认证标志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每张对应的认证证书、产品和生产企业,做到信息可追溯、标识可防伪、数量可控制。
对于自动化流水线大批量生产的获证产品,获证组织可以在产品标签或零售包装上印制认证标志,但应当采用技术手段,在零售包装或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编码。获证组织在产品标签印制之前,应将该标签式样、印制数量、认证标志编码报认证机构审核和备案,确保认证标志的使用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
通知指出,各认证机构每年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市场抽样方式,验证相关组织合法、规范使用认证标志情况。对于违规使用认证标志的,应当及时暂停、撤销该组织认证证书;情况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当地认证监管部门报告,以便进一步追查责任。
通知强调,各认证机构制定的认证标志管理方案应当在2012年3月1日前实施,对于拒不按照要求使用认证标志的获证组织,认证机构应当暂停、撤销认证证书。对于已领取认证标志或已印制标签尚未用完的获证组织,认证机构应督促获证组织在2012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
通知要求,地方质检机构应当加强对认证标志的监管,对未按规定使用或者不规范使用认证标志的零售有机产品,各局应当将相关情况通报销售单位,同时责令颁证机构及时暂停、撤销该组织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