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韩国差距原因何在?
吉林省人参的出口量是韩国的20多倍,出口创汇额却只有韩国的1/10。坊间传闻,相比于韩国所谓之高丽参,中国长白山人参在抗癌效果方面更为突出;而且韩国人参原料的不足,不得不大量进口;有行业人士指出韩国人参产品的原料有30%来自长白山人参。果真如此,不能不叫国人为之扼腕。
如此差距,原因何在?其一,韩国政府积极鼓励人参产业联合做大做强,其主要人参企业和品牌也具有很浓厚的政府背景;其二,韩国针对人参产业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市场进入标准;其三,大力支持参农,提供资金、技术、产销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其四,政企密切合作,强化高丽参品牌宣传,提高人参深加工技术等。多年来,韩国政、商、学界刻意包装韩国为人参“发源地”和“宗主国”,尽管其人参产量远不及中国高,应用历史也远不如中国悠久;甚至追溯起来,韩国人参本源于吉林人参,品质也无太大差别,但其整个产业形成一致行动的模式。
对比韩国,反思中国人参产业发展现状,不能不为中国人参产业敲响警钟。中国人参产业深化发展“路漫漫其修远”,上中下游都任重而道远。
中国人参产业需要战略觉醒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中国稀土”便是镜鉴。人参堪称食品中的“稀土”,是未来关系国民健康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人参产业发展必须从战略上觉醒。
第一,建立并完善中国人参市场的准入制度。比如韩国通过立法严格规定人参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我国的人参市场立法层面还应尽快跟进,并要更加严谨,从产业准入、组织、结构、布局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构建稳健、系统的产业体系,推动中国人参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第二,重视参农基础、保护参农利益刻不容缓。历年来,中国参农在人参市场丧失话语权,没有议价能力,蒙受严重损失。对此,政府需要进行调控管制,对中国参农进行资金、税收扶持,从种植技术层面给予指导和培训,对租种资格等层面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各类投机商进行市场扰乱。此外,根据人参的生产周期和参地资源特点,也应该考虑进行产量管理,实现有序、有效、有利原则,防止随意垦发,过量透支。
第三,扶持行业优势企业,建立自有品牌和企业的研发优势,提升中国人参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目前,国内一些先导企业已深入人参产业,致力于中国人参的产业化、技术化发展,成为推动人参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应给予重点保护和监管,扶植有实力、有基础的中国参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严格保护中国参企的优势资源和产业机密。藉此,树立自有品牌和行业龙头企业。
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加强学习国际人参产业强国成功之处,从战略上重视竞争对手,更要从策略上实现超越,这或许才是解决中国人参产业发展遭遇“稀土之惑”的适合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