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毁人亡”还是“人机分离”?
从黄光裕和陈晓的争执以及国美的事件中,我们还发现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进步。黄光裕被一审判决有罪之后,在和陈晓进行控制权的争斗中,表现得异常高调,以至于人们怀疑他究竟是在监狱里,还是在外边?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我发现根源在于治理结构方面的优势。
大家都知道,以往民营企业老板一旦出事,公司立即分崩离析、烟消云散,人们对这种结局已经习以为常,就好像飞机坠落一样,在它坠落的那一刹那,机毁人亡。然而最近几年我们看到,在物美的张文中被判刑之后,物美企业还在逆势增长;更有甚者,包括联想在内的一些PE还要大规模进入,物美的业绩不降反升,张文中个人的财产权利仍然得到尊重,政府没有剥夺他的资产。创维的在坐牢期间,公司不仅没有衰亡,反而运作如常、强劲增长,业绩大幅飘红。同样,这次黄光裕坐牢之后,公司也仍然在运作,资产、产权仍然没有被波及,仍然在黄家手里。不仅如此,黄还能够指挥他旗下上市和非上市公司有序运作,包括变卖资产、增持股份、直接通过私人账户筹集资金来交巨额的罚款等等。个人犯罪是个人在监狱里被限制自由、受到惩罚,而企业、法人财产、个人财产均得到了正常保护和有效运转。这种“人机分离”的模式,让我们看到了一道有序保障公民财产权利的曙光,看到了政府在处理民营企业家个人犯罪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上的一个新的处置方式。
民营企业由机毁人亡模式转到人机分离模式,除了政府在财产保护方面的进步以外,我们也看到了企业自身的深层原因,这个同样和治理结构有关。机毁人亡的公司大部分属于私人公司,个人色彩极其浓厚,家族倾向十分严重,公司不够透明,治理不完备,没有独立和有效的董事会,没有总经理和董事会之间合理的分权,也没有合理的内部控制与有效的外部监督。而人机分离模式下存活的企业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特别是在香港或境外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财产被保护的程度远高于不透明的纯粹的私人企业或者家族企业。因此:未来我们要保证私人财产的安全性和持续增长,就必须建立起治理有效、公开透明、授权清晰、自我约束的民营企业,这是确保企业长久生存和安全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保持基业长青的上上之选。
价值观、人、产品、组织?
从万科的发展历程来看,万科与其它民营企业最大的不同是在治理结构方面的理性和完善。我记得在万通创办初期,王功权提议我们去学习万科,当时他跟我说:“深圳有一帮家伙做事极其规范,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些人,应该去看一下。”这样才有了我们后来到万科去学习的故事。印象中功权没有讲到“治理结构”这个词,但“这帮家伙做事极其规范”这个评价令我印象深刻。所谓极其规范,今天看来就是治理结构上的优势。
我们都知道万科的股权相对分散,最大股东华润只有16%的股份,而华润又是一家市场导向非常强烈的国企。王石是创办人,他二十年前让这家公司上市,建立了董事会,而且有香港的独立董事。公司一直在深圳这样的市场经济前沿,在证券市场上完全透明,接受包括政府各部门的监督。除此之外,王石个人和团队的道德自律以及价值观、使命感的正确引导,使这家公司在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方面,成为行业的翘楚,也成为房地产行业当中最值得学习的榜样。
我们今天可以从很多方面来看,比如说万科有钱或者说项目、产品好,不管从哪方面的优势来看,这些优势都是可以替代的;但是,这样一个创建了二十七年的、有着将近二十年上市历史的公司,它习惯接受资本市场、股东、监管部门的监督,创业团队具有独特的价值观和超乎寻常的自律能力,这才是万科唯一不可取代的地方,也是无论市场好或不好、顺境还是逆势都能够有序调整和持续健康增长的重要密码。
万科的成功给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一个企业家的能力究竟是创造产品,还是创造组织?是否应该先创造组织,然后再由组织创造产品、创造奇迹?这之间的关系其实有一个清晰的逻辑:先是企业家本人具备一种正确的价值观,然后在价值观指引下去创业、创造最初的产品;当这个产品在市场上获得地位,能够支持这个企业正常发展的同时,这种价值观又反过来引导他创造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公司组织,最终再由这个组织去推动一批专业的经理人持续创造出新的更多更好的产品、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和不断应对市场变化做出正确的决策。企业家最终成功的落脚点就是创造巨大的组织,并由这个组织创造巨大的公司价值。显然,价值观、人、产品、组织是一个成功的链条,这当中缺少任何一环都没有办法完成。价值观是GPS,是持久的方向和内在驱动力,产品是在市场上立足的根据,而组织制度和人才是确保持续大规模生产有竞争力产品的最重要的物质保证和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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