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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借款未来三年可免征印花税

2011-10-25 13:59来源:天府早报作者:王楠字号:小


印花税的征收对企业的发展影响重大

  昨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显示,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而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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