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近日发表联合咨询文件,提出对香港场外衍生工具市场进行监管的制度性建议。本次咨询将于今年11月30日结束。
咨询文件提出的建议主要包括:金管局和证监会将联合监管香港的场外衍生工具市场。其中,金管局将负责监察及规管认可机构的场外衍生工具活动,其他人士所进行的同类活动将由证监会负责监管。此外,市场应向金管局设立的交易数据储存库汇报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数据,标准化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应由指定的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进行中央结算。
另外,在资本、资金流动性及其他相关要求上,认可机构的场外衍生工具活动将继续接受金管局监管监察。不受金管局及证监会监管的大型市场参与者,将可能被要求履行若干规定。
金管局副总裁余伟文表示:“建议的监管制度旨在提高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整体透明度、减轻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全面降低金融系统的系统性风险,以配合二十国集团的承诺目标。”
金管局和证监会表示,与其他主要市场相比,香港的场外衍生工具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但由于这类市场具有全球一体化特性,因此香港当局将制定一套与国际标准看齐、同时兼顾本港市场状况及特点的制度。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指出,基于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跨境性质,全球必须合作制定国际标准。“香港不可能带头推动改革,但会继续与各国协调合作,以处理若干主要范畴的改革工作。”
金管局和证监会表示,将致力于在二十国集团所订的限期,即2012年底前实施有关监管措施,但其他主要市场推行改革措施的进度、立法程序能否妥善完成,以及相关的市场基础设施和参与者是否准备就绪等外在因素,将对措施的实行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