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上的VERO MODA文字商标
VERO MODA文字商标和VM图形商标的所有权人高先生,在翠微百货牡丹园店购买了一副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VERO MODA牌眼镜,高先生以该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商品经营方绫致时装公司及销售方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索赔53万余元并登报道歉。
原告高先生诉称,其是“VERO MODA”文字商标和“VM”图形商标的所有权人,其从2004年起就与另一原告北京石中剑国际文化有限公司一起合作推广该品牌眼镜。原告生产的“VERO MODA”牌眼镜在行业内已享有较高的声誉。绫致时装公司自1996年进入中国以来,一直经营ONLY JACK&JONES VERO MODA和SELECTED等品牌,目前已拥有近400家直营店和300多家代理店。高先生认为,从翠微百货牡丹园店购买的绫致时装公司生产的VERO MODA眼镜,在产品包装盒、吊牌及镜框上均印有VERO MODA和VM标志,已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
该商标的所有人认为,绫致时装公司作为一家大型跨国知名公司在明知没有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大量侵权产品,给原告的正常经营造成巨大影响,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予以赔偿。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理还有待于法院的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