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9年率先将“3日内结案”承诺写入保险合同后,日前,华泰人寿再次升级该承诺,将结案时间缩短至“2日”,并且各项自律规定不变。
2009年新《保险法》颁布后,保险行业协会对理赔时效曾做出非情形复杂案件5个工作日内结案的参考性规定。华泰人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要求,在业内首家承诺“3日内结案”,并以保单条款形式将其明确,率先将3日内理赔承诺写入保单。为此,华泰人寿提出“延迟补偿”的自律规定。该承诺实施2年来,其个人理赔非情形复杂案件3日内结案率达到100%,无延迟补偿情况发生。截至目前,个人理赔非情形复杂案件处理时效为0.2天,全部理赔案件处理时效为1.5天。
此次再度提速,华泰人寿表示,公司的发展目标是要做行业内理赔最快的保险公司。据悉,华泰人寿将理赔开始时间自客户递交理赔材料时计算,而非通用的正式立案时计算,此外还开发应用了智能理赔系统、理赔关键进程短信通知、理赔回访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