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日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贯彻《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列出了45项举措,提出要把深圳力争建成珠三角地区的法律服务中心乃至国际区域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国际竞争力。
实施意见提出,深圳要通过五年左右努力建成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市,基本达到国际先进城市法治水平。实现这一目标,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重中之重,意见提出要推行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强化实施后的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方面也提出了系列创新举措。
在实施意见当中,增强法治工作透明度是亮点之一。积极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创新立法听证会制度,使立法听证会朝小型化、经常化的方向发展;积极探索立法活动向新闻媒体开放的做法,提高立法的透明度。
在社会领域法治化方面,深圳将创设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探索建立深圳市法律援助基金,真正建立和完善珠三角的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