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频道的《赢在中国》栏目
近日,一则关于央视《赢在中国》栏目诈骗的消息在微博上流传。消息称,《赢在中国》栏目通过短信投票方式,抽取约2000名观众作为原始股东,共同占有当年优胜选手获得创业资金的15%股份。时至今日,幸运观众仍未获得股东凭证。
数百人联合维权
昨天,央视财经频道表示,《赢在中国》栏目在3年前停办,央视只是播放平台,不负责制作、运营等其他内容,该栏目总制片人、主持人王利芬也已离职。
据了解,在2006年到2008年,《赢在中国》每期比赛都会邀请名人现场抽取短信投票的手机号码,被抽中者即成为该栏目最终获胜选手公司的原始股东。根据该栏目官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三年中共抽取原始股东约2000人。
据江苏的王先生介绍,2006年,他花1元钱发短信投票被抽中,成为第一赛季冠军宋文明的原始股东,随后接到来自栏目组的电话,“核实了我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之后,说以后会给我提供股东凭证。”但从此没有下文。
维权的原始股东们建立了两个QQ群,共有近400人加入,联合向栏目组催问此事。2008年6月,《赢在中国》栏目在决出第三赛季冠军后停播,栏目组解散。2009年9月,总制片人王利芬从央视离职,创办优米网。
来自山东的于先生说,当初以为自己赚了,企业上市之后可以收获一大笔钱,没想到却陷入一场骗局。去年6月,王先生曾经通过优米网给王利芬发过一封邮件。王利芬回复称,因为有许多选手不接受投资或者公司转卖等,原始股东的事需等到第三季选手投资完成后一起考虑。她说,投资是一个非常长的过程,请大家再等一等。
昨天上午,《赢在中国》栏目策划人之一、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告诉记者,他虽然参与了策划,但并不清楚其后的发展。他没有听说《赢在中国》的优胜选手企业上市,但可以确定的是,“原始股东的股权是实的,可能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林义相建议,原始股东可以考虑向优胜选手的企业要求将股份兑换成现金,“比如抽中的是拿到1000万的冠军,那每个人是1‰的股份,兑换成现金就是1万元。”
律师称已过诉讼期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表示,《赢在中国》栏目组与原始股东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最终其承诺没有兑现,则存在合同违约行为。《赢在中国》栏目是以央视名义制作和播出的,央视应当对人员的职务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熊烈锁律师介绍,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为2年,即便原始股东们联合起诉,法院可能也不会受理。但如果他们能够提供这数年中均在向央视、栏目组等责任方维权的证据,可以延长诉讼时效。他说,如果获胜选手的企业是得到《赢在中国》栏目的投资而创办,便应遵循游戏规则,原始股东们可以向获胜选手企业主张权利。总之,维权可能十分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