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即日起市民可通过登录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办理赴香港或澳门的个人旅游签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签注的制作、证件投递工作。
据介绍,网上受理个人旅游签注,可办理赴香港或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赴香港3个月二次签注、赴香港或者澳门1年一次签注、赴香港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对象必须是具有泉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不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和限制出境对象;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必须超过所申请签注有效期14天以上,证件空白签注页余三页(含)以上。
据悉,选择邮政速递公司双向速递模式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成功后, 2个工作日内上门收证,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签注的制作、证件投递工作。选择窗口取证模式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成功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将《往来港澳通行证》提交到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晋江市常住户口的提交到晋江市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窗口。16周岁以下未成年申请人提出申请,须事先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并且只能选择窗口取证的服务类型。申请人无法在网上受理成功后30日内将《往来港澳通行证》提交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