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商业模式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也一直为业界所津津乐道。我认为苹果商业模式有四个特点:第一是深度开发用户体验,这是目前人人皆知的;第二是搭建苹果应用商店形成应用的开放市场,不过目前有不少人还认为应用开发者是合作伙伴;第三是找到了一条能够将产品和服务有机融合的道路,这对大多数人,特别是处在产品经济时代的人来说不是太容易理解的;第四是苹果通过设计和执行在附件和应用领域的博弈格局,实现了自己引领产业的领导地位。
说苹果是一种封闭的商业模式,其实是一种误解。苹果的应用商店和传统的电信增值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构建了一个应用服务的开放交易市场,后者则是合作伙伴特定产品的OEM产业链。
苹果打造的产业形态将产品和服务这一对矛盾的产业形态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苹果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产品代表制造业的立场,主张标准化、销售规模和长生命周期,服务代表用户的立场,主张差异化,面向特定客户群和动态化。苹果应用商店就是实现这种融合的有效工具。
我们一直将“打造产业链”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目标,其实,这是工业经济时代制造业的传统思维。产业链、供应链、销售渠道等概念都是对以产品制造为中心的传统产业的契约关系的描述。在网络经济和服务经济时代,产业的治理结构和契约关系将发生重大的变化。
类似于打造产业链,“统一平台”的概念也一直统治着电信业的产业思维。从产品和产业链的角度来看,一个标准化的、统一的平台,无论是接口还是应用开发工具,都有助于降低网络和应用的开发成本,但是从服务的角度看,统一平台则意味着对服务市场的反动和对创新的扼杀。
我们往往忽视的是,成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实际上是新的产业博弈格局的设计者,这是他们可以成为产业引领者并获得滚滚利润的基础。新的产业博弈格局,可以一步步地形成预期的产业发展模式,并能够在其他领域掀起新的竞争使自己得利。这一点,无论是苹果还是Google都是高手。
网络经济时代,是跳出传统工业思维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