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礼仪中的握手是在相见、离别、恭贺或致谢时相互表示情谊、致意的一种礼节。标准的握手姿势应是平等式,即大方地伸出右手,用手掌或手指用一点力握住对方的手掌,通常以3秒钟左右为宜,不可一直握着对方的手不放。握手必须基于双方之自然意愿,不可强求。
握手时须脱帽、起立,不能把另一只手放在口袋中。
握手时双目应注视对方,微笑致意或问好,多人同时握手时应顺序进行,切忌交叉握手。
原则上主人、长辈、上司、女士应先伸出手表示友善。另一方面被介绍之后,最好不要立即主动伸手。主人、长辈、上司、女士主动伸出手后,客人、晚辈、下属、男士再相迎握手。
握手力量也须适中,过重让人不舒服、太轻则失应付。当然也不可以用双手去握对方的单手,让人看起来感觉十分怪异。
男士若戴手套须先将要握手的那只手套取下,待握完手后再戴上方才合礼。女士则不在此限,尽管戴着手套和他人握手,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均无妨。
在任何情况下拒绝对方主动要求握手的举动都是无礼的,但手上有水或不干净时,应谢绝握手,同时必须解释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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