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万宁一座在建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轻伤,这起“桥塌塌”事件迅速引发关注。第二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发生坍塌的大桥在去年10月的洪灾中被洪水冲击成危桥,修复工作因“工期紧”未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暗藏猫腻
无独有偶,去年广东珠江新城新中轴线绿化广场也是未公开招标,理由也是工期紧。这样一项地下工程早已开工的、老早就已经规划设计好的“绿化工程”,竟然拖到只有4个月时间才来招标,以“工期紧”为由,绕开正常的招投标程序,显然难免授人有“故意”拖延之嫌。
其实,近几年来因为招标猫腻引发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以致人员伤亡的案件屡有出现,而且是屡禁不止,可谓是触目惊心。
显而易见,重大工程项目向全社会公开招标,这已经是一项经过多年工程建设实践证明了的、可以有效防止工程活动过程的腐败、保证建筑工程市场公平公正的有效办法。
尽管公开招标中也藏有不少猫腻,或多或少存在着各种不良的现象,但总体来说,公开招标肯定要比不公开招标更好一些。公开招标有利有弊,但优越性十分明显。公开招标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
据笔者所知,重大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不仅从国家到地方曾经三令五申,而且《招标投标法》内的条款也是如此规定的。可是,为什么这些单位竟然视《招标投标法》为虚设,明目张胆搞违规操作呢?缘由数不清,最核心的原因还是私利在作祟。
正因为阳光不可能照遍所有的角落一样,招投标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也产生了与其初衷相背离的阴霾,将业已存在的市场机制漏洞和缝隙进一步扩大和撕裂,一些手握相关权力的人被腐蚀。
但愿我们的政府、招标部门和企业,真的是为了缩短工期,中标之后能保质保量、认认真真把政府工程建成名副其实的优质工程,将阴霾里的招投标违法行为暴露于阳光下“消毒杀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