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在《动物寓言集》中提到﹐许多善于思索的人(例如开普勒)都作出过关于球形动物的想象。尽管最早把大地想象成一个球体的并不是中国人,但是,对丸状肉食的那种近乎恋物的热爱,我们认了第二,地球上无人敢认第一。
举凡中国各大菜系,不论咸甜酸辣,万般变化,皆有肉的一丸之地。京、鲁系的砂锅丸子,淮扬系的狮子头,闽、台系的贡丸、粤系的鱼丸,等等,不一而足,再考虑到各地的小吃,简直就是大珠小珠落玉盘。渊源流长,诚可谓“丸子恒久远,一颗永留传”。至于理由,如果我大言不惭地一把扯出中国人对太极的信仰,也不难自“圆”其说。不幸的是,太极图是平面的,充其量就是一张饼。或曰:国人之爱丸,系出于对“一团和气”的追求,又譬如团圆,正所谓“吃了汤圆好团圆”。在人为的制作过程中,食物的形状不可能不负载着某种意识形态,但是在根本上,我相信肉丸子在中国历史上长盛不衰的滚动式的发展,除了视觉及心理上的愉悦,更多还是出于功利的现实考量。换句话说,同样的吃肉,游牧民族会奢侈地处之以块状或条片,而农耕者的考虑就会缜密而周到得多。
《礼记·内则》提到过一种在“八珍”中名列第五的“捣珍”,即以牛、羊、鹿、獐的夹脊肉,反复捶捣,剔尽筋腱,烂碎后烹熟,调味食用。尽管上述文献并未注明“捣珍”的具体形状,不过就加工方法来看,与今日广东客家人及潮汕人制作牛肉丸之法完全相符。对于皇室以外的平民百姓来说,丸子算不算“捣珍”并不要紧,重要的是这种方法得以将牲畜身上某些十分难咬又弃之可惜的部位,在“剔尽筋腱”、降低了磨擦系数之后变得较易咀嚼和下咽。
至于鱼丸的发明,则从另一方面印证了丸子的功利性动机:据说秦始皇嗜鱼,又常常因鱼刺而郁闷,凡食鱼而遇“刺”,烹鱼者必然没命,宫中的厨子无不闻风丧胆。
一日,任姓厨师当值烹鱼,心惊肉跳之际,下意识地以刀背拍击案上之鱼,传膳声中,不觉已将鱼段拍成鱼蓉,鱼刺悉除。任师傅遂将鱼蓉捏揉成团投入豹胎汤内,鱼丸即成。秦皇食之大喜,当场命名为“皇统天疆凤珠汆”。块肉既已成蓉,难免一盘散沙,此刻,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顺手那么一搓一揉,一颗掌上明珠,丸子就这样诞生了。“抱成团”?不如说是搓出来的。
以长江为界,我国的丸子大致上可分为南北两派:前者以粤港一带的鱼蛋、东江流域的牛肉丸以及闽台一系的贡丸为主流;北派的,则以北京的砂锅丸子、淮扬的狮子头为掌门。一般来说,南丸的形态和性情,像极了南方人,小不过眼球,大不过乒乓球,且结实、精壮,蹦蹦跳跳,极富弹性。北派的丸子大异南丸,主要特征是体积普遍较为肥大,而且未经锤炼,因而显得有些漫不经心、松松垮垮,谈不上什么“弹牙”的质感,却以味道取胜,要的不是“爽口”,而是爱其粉嫩的温柔。此等江北大丸,通常是将肉类及辅料剁碎之后混些淀粉“纂”成,北人所谓“纂丸子”,与南方人粒粒皆辛苦的“捣蛋”或“打鱼蛋”之间的区别,不妨比之以穷经皓首的著书立说和东拼西凑的“纂书”。其总体表现值与我国的球类运动水准相似,即小球领先,大球有待提高。
“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不会吧,像这样捻来捻去,捻出来的只怕是泥丸一团,一齐打破容易,之后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便难。货真价实的人肉丸子,只能由一个人单独表演,就像北京人形容的那样,抡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