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湖轮胎律师索要24亿律师费
日前,因产品质量危机而处在舆论风口浪尖中的锦湖轮胎,终于作出召回所有违规产品的承诺,然而负责该产品危机处理的代理律师黄进,却突然宣称对对方未履行代理前签订的风险合同不满,要和锦湖轮胎对簿公堂,并公开索要24亿律师费。
此言一出,舆论哗然。24亿元的“天价律师费”到底是合理的劳动报酬,还是“狮子大开口”式的敲竹杠,一时间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宣称用5天帮助锦湖轮胎完成召回计划的制定与通过的黄进律师,已正式将锦湖轮胎告上法庭,并索要24亿元的“天价”代理费。黄进自己是这样解释的:“锦湖轮胎2010年的销售总额有50亿元,以此类推的话,假设2009年销售总额达40亿元,2008年销售总额达30亿元,3年加起来有120亿元,除去1/3出口的收益,内销的收益有80亿元,属于公司的涉案金额。按签订的风险合同来算,最高需要付给律师维护利益的30%,因此最高付给律师的费用应为24亿元。”
黄的解释映证了双方的争端起于风险代理合同。据法律专家解释,风险合同,实际指的是案件辩护成功后才支付报酬的合同。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收费方式。按照该规定,民事诉讼案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同时,针对风险收费的补充说明,广东业内法律专家说,目前广州和北京地区关于风险收费不得高于30%的标准是一致的。但是广东省在风险收费这一块倒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要和民事诉讼区分开的,因为有的领域是绝不能进行风险收费的。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张豫凯律师表示,律师收费是要遵循市场调节规律的。同时也要靠律师协会和司法局共同监督和管理。此外,收费标准要针对个案,案件的条件来做调整,灵活变动。“就我个人看来,现行的收费标准中其实有不少不合理的地方。此外,有一个很好的方法是省司法厅可以就一些特殊个案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拟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律师协会和司法局对律师的监督也很重要。当事人如果觉得存在乱收费现象,可以向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投诉,从而来规制乱象。”
因此,这次律师索要的过亿律师费或因为不符合法律等有关规定而无效。同时,这说明我国律师服务行业的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待国家的进一步完善和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