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加盟就像带刺的玫瑰,高收益背后隐藏着高风险,更有骗局重重。下面总结几点关于创业加盟的防骗方法。
一、加盟之前的自我定位
本文是讲特许经营加盟的防骗大全,俗话的解释就是,生手要去按人家制定的规则玩游戏。既然想要加盟人家,就已经站在了信息不对称的位置:特许人开展事业的目的明确,应付的加盟者多,行业经验丰富,对该行业和内幕等一清二楚;而受许人对特许人以前的从业历史、项目经营发展状况、加盟目的、甚至商业道德暂时什么都全然不知或者只是略知一二,这就有可能是潜在危机的开始。
一个不错的特许人清楚太有能力的人一般不会来加盟,因为人家有自己的事业,条件太差的人他不会要,因为烂泥糊不上墙,根本就做不了。来的人从中上等到中下等,想从加盟中得到好处和前途。而特许人肯定也会希望从中得到些什么,也许是物质利益,也许是自己的品牌扩展。
基于以上两点,加盟者在加盟之前应该有一个意识,“敌”强我弱,一定要提高防御意识。而且要揣测特许人想从加盟中得到什么?是长久的合作关系、品牌的扩展、行业前景的开拓?还是骗把钱就闪、或者是为了销售设备、批发原材料,为他自己的真正产品打开披着加盟外皮的一条销路而已。
二、项目选择
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行业或品牌去合作,可以大大降低加盟的失败与风险。很简单的道理,一个卖传统面点的人想去加盟蛋糕店,比他去搞最新科技刚刚商业运作的项目成功性应该要高一些。尽量根据亲朋好友或者身边可靠的成功人士的口碑宣传选择项目,见得广告再多的项目,也不要尽信。
与法律政策或风俗相冲突的项目不要选。比如: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提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等配套服务,不应另行收费。所以现在餐具消毒的项目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商业运作前景实际上不好,这样的项目就不要加入了。
三、从广告里提炼真实信息
虚假宣传和夸张是加盟欺骗的开始。骗子加盟一般会给广告打的特响,对广告宣传这块投入比较大,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所以你以为名声大,就跃跃欲试恨不得明天开展事业了。最后等被骗了,才后悔。
不少特许加盟授权方广告里尽是“两月收回成本”、“一年包赚50万”、“干上半年,买房买车”等诱人的承诺,这么好的事,还用宣传做广告?能保证加盟者一律人人成功的言辞你觉得可能么?
零加盟费的噱头:有些加盟总部为了招揽生意,打出广告零加盟费的诱人条件,但加盟费对于常规特许经营总部来说,是最重要最合理的一笔费用。该要的钱不要,一定会从别的地方赚回来。比如,你可以免费使用他们的品牌,但是要交几万元的首次铺货费等。
世界名牌:韩国品牌,美国品牌,欧洲品牌,一些加盟品牌在外国根本就没有,或者是刚刚虚假注册的,或者是外国的垃圾品牌。经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过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检验中心检测等都拿不出书面的证明,甚至有些专利号都是骗人不存在的。一些没有国家文件政策支持的谎称有国家的支持,或者拿社会的发展或协会的推荐称作是国家的政策补贴支持。归国某博士任技术顾问、xxxx名高级xx师等虚假职位。
新兴行业:新兴加盟项目不一定就好,虽然竞争少,但是消费者认知性差,也许根本就不会购买,消费者接受和广告宣传的周期也许不短,从成本上考虑,做老二跟风是更适合中小投资者的。
不做广告只靠朋友介绍的:小心是“传销”升级版。
行业前景、消费者市场空间被肆意夸大。一些加盟总部宣传的市场前景和盈利分析只不过理论推导和忽略各种因素和风险下的单纯盈利的计算,其中一些商业数据或调查证明也存在水份。高额利润的分析,汇报率虚假在宣传中为投资者计算回报,开列商品的成本、消耗等各项费用,然后计算出惊人的纯利,而实际上原材料、能耗各地、各企业都是不同的,他的计算是低成本、低消耗,一般实际中很难达到。特许加盟的成功与否,和行业整体前景、市场供需变化、开店运营状况、加盟者个人能力水平都众多因素都有关系。
对加盟产品及技术的本质进行深入考察,正确判断产品或技术的内在品质,在市场上寻找其同类产品,注意考虑其价格及销路,对不具备社会化生产或生产成本高于市场价格的技术、产品,要有较清醒的认识。
一般骗人的加盟机构,网上一定会有许多加盟者投诉,你可以试着在百度里以“加盟项目名称”加上“骗子”两个字搜索一下,如果没有发现投诉或者投诉少,基本上项目就可以相信,如果投诉多,或者搜索其骗人信息的相关搜索存在,就有可能是骗子;网上正面宣传的信息,尤其是非广告性质的新闻报道总是需要时间的。
因此,难以伪造比较可靠的是搜索信息的数量,如果相关搜索少,说明项目时间不长,可能是加盟骗子搞臭一个牌子,又起一摊另立名目;或者还没人加盟过。可靠性需要再用其他途径仔细验证;如果相关信息多,时间又长,则可靠性好。
四、接触
经过以上两步,到了与特许人总部的实际见面谈条件了。有的特许经营授权方“演”几个样板店,再通过前期包装、造势就开始圈钱,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别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管了,有些纯粹就是为了批发货品或者销售设备。不过这些“圈钱”厂商也不难识别,往往有以下几个特征:企业自身经营品牌并不知名;没有一个健全的特许经营运作体系;不能提供必要的持续培训系统、管理、营销和物流系统;没有发展后劲等等。
骗子公司一般多采用,诱导式,用小猫钩鱼的方法引你上钩。比如,赠送小礼品,减少加盟费,返现金,返装修费等等计量。只要是正常,一般都会受不了这种间接诱导。
一些低级加盟店最可笑的一个地方就是,一般都只做外地,本地一般很少,其原因是不想让你去公司看。因为百分之八十的公司,实力不是很强,一般资金都投入宣传上面去了,对于自己库存跟本没有,大多是“挂着羊头卖狗肉”这种类型。警惕那些转手卖货的加盟总部。
最重要就是供货价的问题,比如一般骗子公司都有漂亮的展厅,往往以产品低价吸引你加盟,加盟前不会告诉你产品价格,等你加盟后再看价格发现产品价格特别贵,比市场上卖的价格还贵,这时发现上当了就晚了,一定要先登录他们的选货系统看一下价格再定加盟。
调查总部成立时间和运营状况、品牌等。考察公司的经济状况,租房办公且成立时间较短的公司,无论是技术实力还是信誉度都较差,一遇麻烦,便会逃之夭夭。
加盟之前,一定要调查其他第三方加盟商经营至少两个月以上的店面,看加盟后的经营状况和加盟总部的后续支持是否完全兑现,是否加盟后就不管加盟者死活了;没有加盟总部的良好管理和支持,加盟者失败的案例很多。
另外还得注意以下条件:
1.盟主是一个自然人而不是一个法人机构。
2.其商标是不是注册商标,受不受法律保护。
3.盟主从未自己经营过,只是卖给你一个概念,号称“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金钱”。
4.盟主虽然自己有过经营历史,但却从未赚过钱,你千万别指望你的运气比他好。
5.盟主向你保证只要你投资就能100%的赚钱。
6.不管你是谁,只要你买够几十万的产品就可以加盟,为了帮祝你成功,只你是有能力的,盟主坚决不让你退货。
7.当你想了解加盟商的经营情况时,盟主支支吾吾告诉你不要打扰,要你“嫂号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8.当你仔细考察情况时,盟主却急促告诉你,有数不清的人要加盟,“时间就是金钱”,你快掏钱吧,否则过了这村就没这店。
9.不管你干什么事。只要你肯“杀熟”,介绍亲朋好友加入,“赚钱大大的,比尔盖茨没啥了不起”。
10.“我是你的好朋友,我才介绍给你,别人很难有这样的机会”。
11.当你在对总部管理能力在进行考评时,发现人员很不稳定,换人就像走马灯。你问这种原因。得到振振有词的回答:“这就是特许经营的特点,干事考体系不靠人,我们的政策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12.对于你要认真研讨《特许经营合同》条款时,却告诉你”中国人做生意讲情义,别学西方人将法律无情,咱们酒喝好,万事好“。
13、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1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店;1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1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真正的特许总部会严格甄选受许人,而骗子和失败的特许人则来者不拒。从最富盛名的”智慧鸟“玩具连锁出租开始,一拔又一拔的粉墨登场。当然,也有土得掉渣的”烧饼“项目,迎合了市场一时的新奇需求,可能初期目的比较纯正,但管理欠缺和过于简单化的操作,成就了做烧饼烘烤箱的旺销,大量低劣加盟者的进入,因此短短几个月一阵风过去,几乎所有的烧饼店都将灰飞烟灭、化于无形;而考察其后期一哄而上,”烧饼“店挨着”烧饼“店的情形。
避开风险问题不谈或少谈。骗子公司时刻都把暴利挂在嘴上,不停的灌输给投资者赚钱多简单,可当投资者要风险规避方案时却拿不出一套系统的应对方案给投资者。
签订完备的加盟合同时不要对公司的口头承诺或宣传中的承诺深信不疑,要将关键的问题、细节问题、口头承诺都落实在合同中,以便产生纠纷时有据可依。否则,法院也无法判你胜诉。因为这种诉讼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经营者与加盟者签加盟的合同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合同陷阱。如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比如特种养殖类,承诺回收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这种标准又很模糊,加盟商生产出产品后,可以据此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
最后,想开加盟店的朋友你们应该知道,进行特许加盟的投资者不属于消费者,发生的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常接到的投诉中,不少人在加盟中遭遇陷阱,认为自己是消费者,要求按照消法的规定予以解决,而实际上其购买商品不是用于生活消费,不属于消法所指的消费者的范畴,不能适用消法。首先,广告欺诈不能等同于合同欺诈,宣传中存在失实,构成广告欺诈,但由于相关内容没有构成合同条款,故不属于合同欺诈。其次,商业吹嘘不能等同于合同欺诈,双方加盟合同对其吹嘘内容未作任何约定,而投资者据此理由主张被告欺诈,没有事实依据。退一步讲,即使加盟者对其项目如何低成本等做过夸大的介绍,也只能认定为商业吹嘘,尚不能构成合同欺诈。所以,在发觉被骗后应当尽快与当地警方联系,并注意保留好证据以便于警方调查取证。
正式签合同前,要冷静等待两三日。经常会有受许人匆忙签了合同,考虑几天,后悔了,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受许人在合同谈判完毕,签合同之前,再冷静等待两三日。 特许经营条例实施半年 专家解读称冷静期可单方毁约。或者,如果加盟总部项目的技术、专业复杂性太低而成本太高,不如自己回去钻研,自成一派,也节省了投资费用。
唯有真实可靠的商业活动才可能长久,骗子总会得到相应的惩罚的。愿大家在连锁加盟的路上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