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从2012年1月起,该省将正式开展建筑企业安全认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现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高效运转的安全保障体系。
该项认证实施范围包括在山西省注册的所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省外入晋企业在该省成立分公司的建筑企业,以及该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省外入晋企业承建项目。
方案明确,2012年6月底前,特级企业完成安全认证,达到“合格”,一、二、三级企业达到“基本合格”;2013年底前,一级企业完成安全认证,达到“合格”;2014年底前,二级企业完成安全认证,达到“合格”;2015年底前,三级企业完成安全认证,达到“合格”。同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提前通过安全认证。
方案要求,今年8月1日到12月31日为启动阶段,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启动标准化工作,通过企业自查自评,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认真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现状。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和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底为评价验收和推进阶段,要求企业要充分运用启动实施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不断规范管理行为,细化过程控制,建立“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同时,按照阶段性目标要求,企业申请安全认证和项目达标验收,从而真正的保障建筑的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