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婚纱摄影行业的发展,各类影楼与日俱增,但其质量也良莠不齐。连日来,潞城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对该市多家婚纱影楼的“预约单”合同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了4家影楼的“霸王条款”行为。
“预约定金概不退还、转让或更改他用”“除非加选付费,客人不得要求超出所定套系组数以外的照片、小样或底片”“顾客取件期限自拍照起两个月内,逾期恕不负保管责任。”执法人员开展合同条款专项检查时,在几家摄影店看到了这些相关服务单据的“声明”或“说明”,这些条款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属于“霸王条款”。
目前,潞城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已对这4家影楼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以罚款。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霸王”条款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霸王”影楼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