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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可能将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1-07-29 13:51来源:国际金融报作者:周子勋字号:小

  近期,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在业内流传。根据《条例》,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将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定率”,税率为5%-10%,而煤炭的资源税定额,将从原先的“每吨0.3元-5元”提高至“每吨0.3元-8元”。与此同时,7月16日,国税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确认,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至国务院。

  随着国务院持续对控通胀传达信心,推动资源税改革也成为稳定增加国家税收的重要举措。资源税试点范围的扩大,对于解决目前资源税价格倒挂,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环境的改善有着正面作用。不过,笔者认为,资源税改革的压力同样巨大,首先,中石油等央企巨头上下游产业链的垄断势力,使得目前资源税改革陷入利益集团的围堵中。其次,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收矛盾,使得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决定权,并希望最终获得相应利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中国财政收入一直以远高于经济增长的速度递增的同时,财税体制改革却始终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与此同时,财税增收项目则继续扩张,造成国民收入分配越来越向国有和政府部门转移,经济结构转型徘徊不前。从这点而言,资源税改革与税制改革的推进应该与经济转型相辅相成。

  实际上,在6月初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今年要重点在资源性产品价格、税收制度、垄断行业、金融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可以看到,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被排在了这几项工作的首位。

  事实上,从近些年经济转型的需要出发,深化资源价格和要素市场的改革近几年一直都在提,但时机上总是摇摆不定。考虑到电、油、水等资源品价格一直以来受到严格管制,且相关行业盘踞着巨型央企,今年要想在市场机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恐怕很难。按照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去年全国原油产量为1.89亿吨,如果从量计征,按照当前多数地区执行的每吨28元的标准来计算,石油资源税总额大约为53亿元,如果从价计征,假设按照国内原油价格每吨5000元来计算,以5%的税率,全国石油资源税每年将可达到472.5亿元,这无疑会遭到来自央企巨头的反对。因此,今年改革还是以改变价格为主

  一直以来,国内资源产品价格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低估,也为大量的两高一资行业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与此同时,诸如“计划电、市场煤”的错配,也催生了发电产能闲置、电力短缺的局面。但是,在通胀预期还没有缓解时,推出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不可避免地会增加通胀压力。从政府政策的选择时机而言,在通胀走势趋于平缓的时候,有可能进行调价。这意味着,只要经济增长保持平稳,资源产品价格和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将使得目前的通胀稳定在一个较高水平,中国将进入通胀相对较高的运行周期。

  最值得关注的是当前的税制改革问题。到目前,只有个人所得税做出了一些调整,整体税制改革却没有进展。而资源税改革将进一步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以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资源税完成307.63亿元,同比增长44.9%。与此同时,1-5月,油气资源税收入合计为21.09亿元,同比增长596.04%。由于资源税改革的核心是从计量改为计价征收,再辅以全国铺开,对政府而言,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同时,增值税扩大范围、消费税扩大范围、房产税扩大试点,都将为政府带来新的财源。一种积极的想法是,这些税收收入可使地方政府逐渐摆脱对卖地收入的依赖,并通过税收手段抑制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从而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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