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资讯 > 物流服务 > 正文

我国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已近1200家

2011-07-28 15:17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字号:小

  国家发改委日前初步认定第七批物流税收试点备选企业。经专家组认定,595家企业最终入围试点企业名单,加之前六批近600家试点物流企业,我国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已近1200家,入选的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将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

  自2005年起,经国家发改委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先后确认了六批企业为试点物流企业,具体的流程是各省区市物流工作牵头部门组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推荐,由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组认定审议,最后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对于企业申报试点企业的资格条件,发改委在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现代物流工作牵头部门以及有关组织协会的文件中做了详细说明,即符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中关于物流企业的定义;具有运输、仓储等外包的经营业务;前一年营业税及附加实际缴纳额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纳税记录等。

(责任编辑:李飞)
转载声明:谋思网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表明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甄别,以防风险。
推荐阅读
谋思资讯有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内容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问题敬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处理。


关于谋思网联系我们帮助中心服务条款隐私声明法律声明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0-2024 imos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