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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也可审理专利纠纷案件

2011-07-28 08:54来源:法制网作者:李松 黄洁字号:小

  昨日获悉海淀法院成为北京市第一个最高法院授权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试点基层法院。经批复,海淀法院可以审理管辖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北京的一审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

  在此之前,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基层人民法院没有审理权利。以前,海淀法院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企业名称(商号)、特殊标志、计算机网络域名等,没有包括专利纠纷案件。

  但随着海淀区自主创新产业和技术的发展,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逐渐增多,产生的专利纠纷随之增加。为了扩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北京市该院于今年年初报请最高法院同意指定海淀审理部分专利案件。

  据了解,目前海淀法院正根据最高法院批复的要求抓紧相关筹备工作,将会适时正式开展专利案件的审判工作。这也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促进专利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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