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开展了第八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其自创的“分组议价”引来业内广泛争议,由此带来的降价幅度恐怕要远远超过上一次招标。
据了解,福建此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分竞价和议价两部分,目前,竞价程序已走完。据统计,经过惨烈的竞价后,剩下的品种为500余只。业内人士估计:“再加上议价产品,此次福建临床可选用药应该不到700只。”
相比之下,尽管降价幅度不小,但是中标的品规却比上次招标的多。对比第七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249种中标药品,分组议价的方式显然增加了中标的数量。
据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洪武介绍:“分组议价以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招标方式可以有效地增加中标药品品规的数量。”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分组议价的方式最大优势在于企业在招标过程中,从一开始就提出适宜的价格,增加了公平性,防止价格混乱。”
福建省分组议价的做法是,首先把需要招标的药品分组进行议价,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议价规则》:“同议价组同生产企业的不同剂型、规格、包装的药品按照差比价规则比较限价,取限价最低值的品规作为指定代表品,并按代表品进行报价”。这种议价方式,就是把不同企业,不同品规、剂型的产品放在一起,以捆绑式的方式,进行竞价。业内人士戏称为“把黄瓜、西红柿、苹果放在一起比价”。
然后,在组内的药品都要进行两轮竞价,在第一轮议价中,排名前50%的品规直接列为中标候选品规;余下品规进入第二轮议价。第二次议价报价降幅排名前25%的品规直接列为中标候选品规;余下品规列入遴选目录。
郭凡礼认为:“按照降幅是否在50%以内来确定分组内药品是否中标,这样做最大的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因为福建第八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总体目标为降低药价虚高成分达30%以上,所以,采取这样的措施可以保证目标的达成。”此外,以往的药品集中采购,常会出现廉价常用药物“唯低价是取”,高价药物却只有20%左右降幅的局面,由于专利药、原研药竞品少,因此,降幅一般不大。
福建招标把价格虚高较严重的药品单独拿出来分组招标。
即使是独家品种,也要与所在同分组号的药品进行竞价。以昂贵的肿瘤药为例,被分为:政府已定价抗肿瘤治疗药组(B3组)和政府未定价抗肿瘤治疗药组(B4组)分别进行议价。郭凡礼指出:“分组议价对于降低高价药品的价格作用明显,虽然不是按照质量的层次议价,但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高价药品的价格。”
去年下发的64号文件,曾对集中招标采购的遴选原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科学开展药品评价;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和科技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价要素应当包括药品质量、药品价格、服务和信誉等。将每个评价要素量化为若干个评价指标并形成指标体系,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百分制定量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