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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将月月调整

2011-07-13 14:01来源:中华会计网校字号:小

  昨天,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航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且每月调整一次,调价时间为每月1日。新机制将自8月1日起实行。

  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表示,发改委启动航空煤油市场化定价调整,标志着新一轮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即将到来,或是为最终实现汽柴油价格放开铺路。此前,航油价格跟随国内成品油一起由发改委发文进行调整,定价机制饱受争议。昨天,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完善航油出厂价的形成机制。

  《通知》规定,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将逐步实行市场定价。发改委要求,在过渡期间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暂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出厂价格由进口到岸完税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其中,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由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海上运保费、关税、增值税、港口费等因素构成。其中,采价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海上运保费暂按每桶2美元确定;港口费暂按每吨50元确定;汇率为采价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的平均值;吨桶比为1:7.9。而贴水由供需双方考虑市场供求、运费、交易数量、国际市场油价走势等因素协商确定。

  发改委表示,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将每月调整一次,调价时间为每月1日。也就是说,最近一次航空煤油价格将于8月1日进行调整,参照最近国际原油的价格现状,业内预计此次调整很可能是下调价格。

  为避免在市场定价初期,石油巨头乱涨价,发改委已经明确“航油出厂价将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而且在运行初期,新加坡市场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暂由发改委公布。

  业内认为,完善后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向市场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也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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