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发布预警,阿根廷决定结束对中国产轮胎的反倾销调查,并采取征税的最终措施。阿根廷对中国轮胎反倾销调查始于2009年9月,至今已持续了将近两年时间。
阿根廷官方发布的反倾销措施具体如下:对旅游用车轮胎征收23%的反倾销税,对农林用车轮胎征收10%的反倾销税,对公共汽车和卡车用轮胎征收17%的反倾销税;另对特定型号的子午线轮胎暂缓征税6个月。上述国际贸易保护措施于2011年6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这对我国的轮胎出口贸易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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