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频频爆出造假丑闻,再加上做空者的恶意追杀,使得中国在美上市公司股票集体下挫。自今年以来,市值已经缩水41亿美元。华尔街对于中国股票的主流观点基本持否定态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检查委员会(PCAOB)同中国证监会的合作自然引人关注。
“对于中美双方的证券监管部门来说,其基本的功能之一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美国律师事务所舒尔曼·罗杰斯(Shulman Rogers)公司的证券律师及合伙人弗兰克尔(Jacob S. Frenkel)对记者表示。
弗兰克尔曾经在SEC的执行部门任职10年以上,并专门负责过SEC的海外调查。他认为,这次合作最重要的就是双方的监管者能够设置有效的机制,来使双方的部门都能够实施其监督、检验、监管和执法职能。SEC目前正积极寻找在上述领域合作的路径。
美国监管机构无法对中国赴美上市企业及其审计机构进行监管,这个问题备受关注。PCAOB主席道提(James Doty)在4月曾经公开表示,不能对在中国的审计公司进行检查,对于“保护投资者来说是个巨大的漏洞”。
弗兰克尔则表示,如果中国公民和公司参与的股票、债券活动对美国市场有直接影响,SEC有能力对其进行民事诉讼。
“但是,SEC只具有民事权力。最困难的情况是,如果诈骗主体在中国,SEC提起了法律诉讼,但是却不能完成指控该人或者公司的法律程序。”弗兰克尔说,“这些方面就是SEC需要中国监管部门协助的。”
据彭博社报道,美国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在中国境内的监察途径,也许和目前的中国法律并不相符。部分SEC在中国的调查,即使公司方面愿意合作,也进行得相当不顺利。这个问题或许是双方此次会谈将要重点探讨的。
弗兰克尔认为,此次中美双方如达成一致意见,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投资者无疑会从中受益。虽然此次合作不一定能给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立即带来股票的回升,但也会带来一些正面的影响,帮助投资者恢复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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