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裁决报告,称中国对9种原材料实行的出口限制措施不符合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时的承诺,违规措施包括征收出口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许可证系统。
中国在申辩中引用关税总协定第20条条款,称实行措施的目的在于保护稀缺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但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报告认为,中国无法说明其对出口采取的限制措施与施用于国内生产和消费的措施相一致。
专家组报告公布后不到一个小时,中国驻WTO代表团随即发表声明称,对WTO裁决表示遗憾,并对专家组不认同中国出于保护资源和人民生活安全为由采取措施的申辩表示不满。
声明称,虽然中国认可这些措施对国内和国际消费方产生一定影响,但措施与WTO所支持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而且还帮助资源消耗型企业向健康发展转型。“中国正在评估专家组报告,并将妥善跟进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根据WTO争端解决规则,中国可在60天内提起上诉;若不进行上诉或上诉失败,中国需取消限制措施,否则将面临报复性措施。
该案件的裁决广受关注。一则因为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将确保稀缺原材料供应视为战略利益,这些原材料是高精尖技术产品的原料;另一方面,WTO在出口限制领域的规章制度相对薄弱,且言辞大略、可解释的空间大。此案判决会设定WTO对该领域治理的原则和方向。
此次案件涉及征收出口税、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系统,以及对出口配额的管理和分配等问题。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虽然裁决前三项措施违反WTO规定,但支持中国对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的申辩。同时专家组还承认,中国正在修改其出口配额框架,正在朝着符合WTO规则的正确方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