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亭外,古道边……”这首叫《送别》的歌儿美吧?可要换成一五音不全的“嚎叫版”,而且还在公交车上反复播放,你可能就不觉得美了。这几天,有网友在成都全搜索、成都第四城和“成都贴吧”发帖,声讨一个在公交车上的“美女嚎叫广告”扰民,引起公交一族网友的热顶。也因此引发对公众场合有声广告的讨论——广告,谁给你骚扰我们的权利?
成都晚报记者在网上找到了这个广告的视频,说的是一男一女出游,美女被美景感染,唱起那首歌,却五音不全,旁人听得难受之极。帅哥“大汗”,飞奔去买了某品牌的食品回来,终于堵住女孩的嘴。
记者随意选了一辆56路公交车(九里堤—红砂村),果然“邂逅”了这个让诸多网友崩溃的广告。乘客刘女士对这个广告的评价是:“第一次感觉很搞笑和有趣,但反复播放就太烦人了。”
网友大多认为,这个广告通过强烈的反差引起乘客注意,却适得其反,让人听了厌烦,继而对广告产品也有了厌恶之情。
成都第四城论坛有网友发起的投票显示,有60.87%的人宣称在看过这个广告之后“坚决不买该食品”,14.49%表示对广告无所谓,8.70%表示仍将继续买该产品。
网友们对“美女嚎叫”广告的声讨,扩展到了电梯广告等其他户外有声广告,认为一些户外有声广告反复大声播放同一广告内容,严重扰民。网友“街霸老年”说:“我办公室就在电梯旁边,那个电视广告上反复播放一个团购网站的广告,真是烦不胜烦。”“广告需要创意,但我们不需要噪音!”很多网友如是说。
户外有声广告 要照顾受众情绪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认为,任何广告的底线都必须按广告法来发布,如果没有违反广告法大家也无话可说。“但发布广告应该有底线,守法而不缺德。”胡光伟认为,对经典歌曲进行翻唱现在的观众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恶搞则容易引起反感。这类“反其道而行之”的广告,要的就是“博眼球”的效果,这样他才能达到宣传的目的。而对于公交电视广告等户外有声广告,胡光伟认为,不让放是不可能的,但公交车可以将声音调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