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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思网积分规则变更通知

2011-07-05 10:38来源:谋思网字号:小

尊敬的谋思网用户:

  自2011年8月12日0时0分起,谋思网将启用新修订的积分规则,原积分规则同时废止。对此,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系统会自动将原有的积分重新计算,转换为新积分。

  谋思网积分规则变更如下:

  1.新用户注册,加10分;

  2.首次上传头像,加5分;

  3.完善企业或者个人信息,加10分;

  4.成功发布一条供应(或需求)信息,加3分。但用户每天通过发布信息最多可以获得18分;

  5.会员每天登录,加1分;

  6.成功认领商户,加20分;

  7.您的提议被采纳,加5分;

  8.成功开通企业展厅,加10分。

  9.减分操作:信息被用户多次举报,减10分;用户发布重复或无意义信息,减10分;发布非法信息,减100分;如果出现恶意刷积分行为,积分清零。

谋思网   
2011年8月5日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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