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诚泰担保事件以及包头巨商金利斌自焚案充分警示,涉及担保公司的案件开始增多。据记者在陕西神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的调查,许多担保公司脱离了主业,从事高息揽储和高利贷活动。由于吸收的“存款”利息较高,必然需要更高利息的贷款利息来弥补。据了解,担保公司的贷款月利率大都在2分利以上,而贷款的多是中小企业,而且很多情况是短期应急性过桥贷款,高额利息加大了企业的负担。
不仅如此,许多担保公司的资金进入了房地产领域和鄂尔多斯、乌海等地的煤炭领域。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整风险开始显现,在成交量走低的现实情况下,许多投资者还未套现。同时,随着许多地区煤炭行业整合以及管理逐步规范化,这一行业的暴利程度有所减缓,导致担保公司的风险有所暴露。
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民间资金充裕是担保公司生长的两大土壤。我国许多地区的担保公司在2008年到2009年间达到高峰。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许多中小企业求贷若渴,同时从股市和楼市撤出的大量民间资金也在寻找出路,担保公司风生水起。但受民间资金强烈的逐利性驱使,许多担保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涉足高息揽储、高利贷的情况。如今在网站上搜索鄂尔多斯担保公司,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无抵押、快速放款”等诱惑性信息。
鉴于担保公司的“异化”倾向以及隐现的风险,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银监会等八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坚持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建立完善符合自身特点、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承保能力。业界人士分析,政府成立的担保公司与地方融资平台性质相近,加大了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而民间资金成立的担保公司又容易变味,异化为民间借贷的中介。担保公司在当地的担保网络往往盘根错节,一旦某个环节发生风险,可能会引起整个链条断裂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对地区经济和金融秩序造成冲击。因此,必须对担保公司进行整顿规范,使其回归主业,建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当前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可谓恰逢其时。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技术改造升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成本上升,融资成本高企的背景下,小企业的经营压力加大,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长三角、珠三角聚集的小企业嗷嗷待哺。担保公司通过对小企业增信,放大财务报告不规范、尚未成长起来的小企业的信用,无疑将解决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题。但如果担保公司脱离融资性担保的初衷,从事高利贷,反而会加重企业负担。
另一方面,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间有一个此消彼长、相互补充的关系,今年信贷规模收紧,温州、鄂尔多斯等地民间借贷又趋于活跃,量和利率都开始走高,大量民间资金如果找不到投资出路就会进入高利贷行业,增加地区经济的潜在风险。一旦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者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出现牵涉面较大、甚至将银行资金牵入其中的案件,而担保公司是从事民间借贷的主要中介组织,对其进行规范清理,能有效缓解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据了解,在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沛的地区,担保公司最为活跃。融资性担保行业是管理风险的行业,担保公司一头牵着小企业,一头牵着银行,高杠杆的经营特性决定了行业本身具有较高风险,规范担保公司行为也有利于防范融资担保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