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3月取缔17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后,国家邮政局再度出手整顿市场,又有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被取缔,涉及中通快递、申通快递、韵达快递等多家大型快递企业,其中中通有12家,申通有10家,韵达有7家,圆通有3家。
昨日,国家邮政局公布了第二阶段快递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结果,其中,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266起,超地域经营快递业务27起,未持续符合许可条件73起,侵犯用户合法权益19起;共下达整改通知380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78份,取缔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企业。
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说,自2010年10月1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后,国家邮政局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市场监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这一轮的检查重点在查处企业年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快递企业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和超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行为,以及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这56家被取缔的企业,基本位于中西部地区,其中位于陕西省的有13家,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有9家,位于甘肃省的有8家,另外则分布在河南省、湖北省等地。徐勇透露,这些被取缔的企业基本上是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后,执法部门查实后处理的。
而第一阶段取缔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湖南省,包括圆通、中通、申通、韵达和宅急送等快递公司的部分地方公司或部门。
徐勇表示,之所以没有东部的快递企业,主要是因为目前东部地区的快递业务量比较大,消费者自我保护程度高,企业的守法程度也比较高。另外,如果快递企业不取得经营许可证,就无法给客户开具发票,也无法开展业务。而中西部因为业务量少,很多客户不大索取发票。
申通快递相关负责人表示,其此次涉及到的被取缔企业都是申通快递的加盟店。据该负责人介绍,截至2010年12月底,申通快递网络有独立加盟网点750家、服务站点3000余家,这750家中获取经营许可证的网点有731家。
该负责人表示,申通的加盟网点都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这些公司缴纳加盟费后,和申通签订加盟许可协议,但是加盟公司能否取得经营许可证,还要看公司自身资质。
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要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除此之外,对快递业务员的职业技能、邮件处理场地都有严格规定。
上述负责人说,在申请经营许可证方面,申通只能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具体还要看加盟公司的努力。她还表示,已经取得快递经营许可的网点如果管理不善、质量不高,国家邮政局也可以取缔其经营资格。
加盟体制问题多目前中国快递业有直营、加盟和代理三种模式。现在采取直营模式的主要有EMS、顺丰等,其网点都是由总部直接投资。随着近年快递业务的急速增长,大部分快递公司为迅速拓展服务网点,多选择加盟的方式,加盟者承包分公司,然后再将站点承包给个人。
国家邮政局20日发布的《2010年快递市场监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快递独立分拣中心达到2176个,总面积281万平方米,营业网点达到6.4万处,比2009年末增长84%。
徐勇说,这些网点大部分是属于非直营的特许加盟网点。对快递业来讲,加盟体制问题很多,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每个加盟商都是利益中心,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和快递业需要一体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精神背道而驰。“当前的加盟公司,基本上在搞同质化经营和价格战,不能够适应消费者需求。”徐勇说。
针对这一问题,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加盟商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徐勇认为,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示范文本仅是规范性文件,其约束性有待观察。他表示,现在快递企业很多小加盟商根本没有许可证,因此经常出现三级加盟商出了事故,本应由它负责,但是该加盟商是用二级加盟商的法人执照申请的,使得最后权责难确定。
因此,徐勇认为,当前快递业急需优化特许加盟模式,快递业应该通过并购和股份制的形式逐步将一级城市和转运中心自营,在二级城市保留特许加盟模式,将部分三级城市改为代理模式。其最终目标应该是以自营为主,代理为辅的经营模式。
上述申通快递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加盟公司被取缔,将会影响快递网络,网络出现问题会影响广大用户。因此申通总部会立即采取行动,督促这些企业完成各项指标,以便领取经营许可证。
相关资讯 [ 关键词: 快递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