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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将成艺术品交易的护身符?

2011-06-20 11:25来源:新浪网字号:小

  趁着天津文交所被打压而高调上位的郑州文交所,在首批3只艺术品份额产品上市不久就被国家文物局认为涉嫌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事情尚未有个说法,郑州文交所已经急着推出第二批艺术品份额产品,但上市产品的公告才发出来两天,就被人发现其中有3件艺术品出现在北京保利春拍会上,而且均以高价被拍卖掉。

  这边厢,郑州文交所的新闻发言人张保盈每天在微博上优哉游哉谈天论地;那边厢,已经几十万元入了文交所账户的投资者却心急如焚。广东投资者张小姐告诉记者:“已经有很多投资者去郑州要求退钱,但他们不给退,只是说没问题。能不能上市,应该尽快给个答复,每个人几十万的钱入了他们的账户,就这样拖着,该有多少利息啊。”以《全辽图》45万元/份计算,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利息2.85%,如果郑州文交所拖上三个月再退款,那么每位投资者损失的利息就高达1.2825万元。而《全辽图》发行多达160份,目前已有多少投资者已交钱完成认购,郑州文交所并没公布人数。

  但天津文交所、郑州文交所的重重黑影,却丝毫不能阻挡艺术品投资证券化的中国实践之路。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6月初,国内陆续开业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含艺术品交易平台)已达15家,而正在筹备的文交所有5家,总数已达20家(附表)。不仅如此,更多地方政府、投资公司、文化公司、传媒集团正在加入筹建文交所的行列。在产权交易上有先天优势的各大产权交易所,也在尝试推出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业务。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依然没有出台统一的监管规定,大部分地方交易所也没经过国务院批准,都是各地政府自己设立,监管规则自定。而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建设各类交易所,主要是因为这样可以形成聚集效应,不仅能吸引巨大的资金流,而且对相关的仓储、物流等行业都有益。

  而有关艺术品份额交易由谁监管,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经营,是否在钻法律空子的质疑之声也在最近一周频现,就连文交所创立时依据的重要法律——《物权法》能否成为艺术品份额交易的的“护身符”,也成为争论的焦点。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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