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恒通化工小股东维权过程中,不少投资者指责证监会不作为,致使“历史遗留问题”遗留至今难以解决,也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另谋渠道上市。此外,多年不开股东大会、利用改制掏空企业资产等损害产权投资者权益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鉴于此,山东财政学院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张延良建议,证监会应通过非上市公司监管部加强对产权企业的监管,使投资者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扶持符合条件的产权企业上市,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有关部门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明确政策,让产权企业能正确对待股东,而不是逼企业去走歪门邪道。”持有恒通化工、济南圣泉等多家产权企业股票的投资者宋刚近日对记者说。
无独有偶,5月20日登陆中小板的万昌科技,也在上市前夜被举报原董事长高庆昌涉嫌掏空在产权市场挂牌的万昌股份的资产并转移至万昌科技,同时长达6年不开股东会。尽管万昌科技否认该项指责,但产权投资者并不买账。
“声称万昌股份存在却在现实中找不到,还说‘找不到并不代表不存在’,这是什么逻辑?”同时拥有恒通化工和万昌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李士明说。
记者注意到,最近山东产权企业虽屡有上市方面的动向,但对中小股东却是噩耗频传。
除了恒通化工和万昌股份外,金创股份IPO二次上会被否,据称就与当初内部职工股问题有关;曾在青岛产权市场挂牌的利群集团,目前也在为上市进行当初“股权证”的回购、置换工作,如果投资者选择持有,则只能等待每年的股利分红。
在此之前,则有济南圣泉运作子公司圣泉化工上市,来规避“超比例超范围”发行股票的政策障碍。可这样的上市即便成功,也与持股十几年的产权投资者无关,毕竟他们只是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身的股票并不能上市流通。
张延良认为,产权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表明证监部门没尽到职责。“证监部门的责任就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监管需要强化。”
在宋刚看来,产权企业之所以走“歪门邪道”而不是申请自身上市,很大程度上是证监会“逼”的。据导报记者了解,因为当初设立时不少产权企业存在“超比例超范围”募股的情况,致使产权企业的股东远超200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也造成其后在IPO方面历尽劫难。如烟台氨纶,在2007年成功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后,经过1年的等待才成功上市;山东如意的上市同样经历了众多波折。
“自身上市面临重重障碍,才导致产权企业掏空自身资产、另立门户上市的情况出现。”宋刚分析说,具备条件的产权企业上市困难,不仅损害了普通投资者的利益,也与1998年关闭场外市场时的有关规定相悖。
记者注意到,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中有如下字样,“允许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吸收合并资产质量较好、有发展前景的挂牌企业。”“对少数业绩较好、规模较大、符合上市条件的挂牌企业,可依法推荐单独上市;对一些业绩较好、行业相同或相近但规模不大的挂牌企业,可经过资产重组后推荐上市。”
在宋刚等产权投资者看来,如今产权企业上市难与证监会当初的承诺相违背。“我们当初买股票就是相信政府,关闭场外市场时选择持股也是相信政府。”孔繁海说,只有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权企业上市,才能使历史遗留问题越来越少,限制产权企业上市或者默许此类企业采取“歪门邪道”上市,抛弃内部职工股股东利益,只会制造新的矛盾。
其实,除了上市的煎熬外,众多产权投资者最无法忍受的是很多产权企业多年不开股东大会,有的借改制把企业私有化、把资产转移,让当初满腔热忱的投资者不知所措。
报记者了解,山东省内在各类产权市场挂牌交易过的企业有上百家之多,可多年不开股东大会的不在少数,如沂州水泥、蓬达股份等,有的甚至连企业都找不到。
长期关注产权企业、曾任淄博市体改办股权管理处处长的孙孝忠曾对导报记者表示,随着部门设置的更迭和变迁,下柜企业没有专门部门管理,导致信息披露缺失和公司行为不规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产权企业必须有专门的政府部门监管,才能解决目前的乱象。”
记者了解到,中国证监会2008年曾宣布将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拟定公开发行不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