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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创业应努力实现自身价值

2011-06-03 08:44来源:搜狐网字号:小

  “什么是创业?创业是为了什么?”近日,受邀演讲的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明珠,首先抛出了这两个问题。

  董明珠自己的答案是,创业不一定是开店当老板,在一流的企业用心做事,与企业一起成长,体现自身价值,也是很好的创业方式。创业是为了获得尊重,如果只是为了钱而创业,那将没有未来。赚了再多的钱,也不会成为一个被社会尊重的人。在她 看来,如果一个人不能为社会、为别人创造财富,自己也不可能拥有财富。

  董明珠的这些告诫并非泛泛之论,而是源自自身成长的经验和教训。

  1990年,36岁的董明珠南下打工,来到格力,当时只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当时她所想的就是“把我的本职工作做好”,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成为格力的总裁。当时,格力的销售模式是先发货,后收钱。一些业务员为了个人利益而造假,和经销商勾结。但董明珠从不这样做,因为那看起来短时间受益了,但最终会被企业抛弃,被经销商不信任。

  1992年,董明珠负责安徽地区的销售工作,其中,有一笔以前的业务员留下的“坏账”。董明珠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解决这笔债务问题。努力了40多天,董明珠终于要回了这笔债。有人说:你真傻,这笔债务和你没有关系,你干吗去管?时间和精力省下来,还能多卖一些空调呢。

  追完债后,董明珠和经销商订立了“新规矩”:一半货款必须拿货前支付,另一半可以等到卖完货后支付。同时,她主动帮助经销商去卖货,对别人讲诚信,也帮助别人讲诚信。安徽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但当时董明珠在那里的销售量是整个格力公司的1/8。基于这样的努力和负责,董明珠“当时在公司很受人尊重”。

  1994年年底,董明珠回到公司担任经营部部长,当时她下定决心这一辈子把空调做好,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到了空调销售旺季,货源成为抢手的稀缺资源。当时经营部部长权力很大,大笔一挥就可以决定把货发给谁。当时有位经销商认识董明珠的哥哥,便请她哥哥到格力找董明珠要货,并许诺较高的提成。没想到董明珠不仅坚决拒绝了哥哥的要求,还当即停止给那个经销商供货。“我们的权力拿在手上不是为了自己谋利,而是一种责任。看在哥哥的面子上发货看起来不违法,但违背了做人的原则。”董明珠说。

(责任编辑: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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