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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税收政策 拓宽资金来源

2011-05-30 15:19来源:证券时报作者:吕锦明字号:小

  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委会常务副会长沈志群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创业资本论坛”上表示,为了将“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的目标落到实处,目前急需完善和落实七个方面的主要政策和重大课题。这七大方面包括:

  第一,完善创业投资行业的税收政策。近年国家财税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以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双重标准作为申报税收抵扣的标准,从实践来看,政策效果和当年的初衷相差很远。以2010年为例,当年所有创投企业应纳税28亿元,而可以享受的抵扣税只有10亿元,只占应纳税所得额的37%左右,实际享受的抵扣额是4.89亿元,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重更是低到了17%。建议财税部门采取中小企业单一规模标准作为申报税收抵扣的标准,同时对创投企业中按照合伙制建立的非法人企业享受税收政策的问题也要研究解决。

  第二,尽快设立国家级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沈志群表示,现在各地的积极性很好,但是规模小、持续性差、资金来源缺乏保障、投资限制比较多,难以保障地方性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规范设立和运作。

  第三,积极拓宽创业投资资本的来源渠道。我国目前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是国有和非国有的实业企业,而国外银行、证券公司的金融资金是创业投资的重要来源,我国社保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很高,建议尽快修订保险资金运用办法和配套的规章制度,为保险基金进入创业投资提供法律依据。

  第四,进一步完善创业资本退出渠道和机制。目前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善,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缺乏市场认可的股权评估机构,需要加快推进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市场效率,为创业投资提供更多的退出渠道。

  第五,大力引进和培养创业投资人才。目前全国创业投资行业从业人员不足两万人,优秀的创业投资团队很多是以“海归”为主,我国自己培养的创业投资人才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规模。沈志群建议,一方面创业投资机构要完善自己的机制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建立创业投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开设创业投资的专业课程,同时也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种创业投资研修班,为创业投资人员、从业人员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

  第六,深入研究行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对投资行业在国民经济的行业分类、统计指标和工商注册登记,对国有创投机构的业绩考核制度以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和激励制度,对外资进入国内从事创投和股权投资业务的确认和审批制度等问题,以及对这一行业的市场运作和政府监管的关系和方式的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第七,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沈志群表示,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主要是一种市场行为,除了必要的政府监管,更需要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约束企业行为。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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