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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通过价格税收“限塑”

2011-05-30 14:27来源:华声在线作者:张遇哲字号: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赵家荣28日说,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从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深入开展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等4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限塑令”,其中包括研究利用价格税收杠杆来进一步限制塑料袋的生产和使用。

  时间能冲淡一切,“限塑令”也未能幸免。在告别当初的轰轰烈烈后,限塑令热度逐渐消退,路子越走越窄,如今实施将满3年,却不得不面临沦为“卖塑令”的尴尬。人们非但没有因为塑料袋有偿使用而养成用环保袋的习惯,反倒是在经历了由免费到收费的阵痛后,渐渐习惯和接受了花钱买塑料袋的现实,塑料袋的使用量开始反弹。

  面对媒体和舆论的质疑,发改委相关人士终于站出来回应,给出了完善限塑令的基本路径。不过,纵观这四个方面,并不能让人为之一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深入开展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这些不过是对2007年版《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内容的简单重复,唯有价格税收杠杆的提出带来些许清新之风。但价格调控的杠杆能否重新撬起日渐式微的“限塑令”,前景不容乐观。

  心理学上有一种“饱和效应”,指人的神经系统会适应某一特定强度的刺激,持续使用同一刺激材料,只会使刺激效果逐渐减退,越来越小。收费机制亦是如此。当整个社会已经习惯于塑料袋的有偿使用,单纯通过价格上的加码,无法真正触动麻木神经。短期内也许有一定作用,但人们会很快重新适应新的价格,并不会放弃使用塑料袋。前车之鉴,后世之师。当实践已经证明,单纯依靠让消费者付费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白色污染”,我们就不应该“穿新鞋走老路”,在价格杠杆的道路上一条道走到黑。

  再者,除了将眼光盯在正规塑料袋外,更应看到非法超薄塑料袋的滥用,才是“限塑令”走样的真正软肋。根据限塑令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超薄塑料袋禁而不止,继续招摇过市,“桃花依旧笑春风”。由于生产这些超薄塑料袋的本身就是黑工厂、小作坊,逍遥于政府监管之外,所谓的税收杠杆自然对其起不到丝毫作用。

  痛定思痛,限塑令之所以沦为一纸空文,一方面在于有偿使用塑料袋的作用有限,甚至带来赎买环保的心理暗示,消费者用起塑料袋来更加心安理得;同时,大量超薄塑料袋充斥市场,免费提供,方便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分流了环保袋的使用群体。因此,要想“限塑令”真正成为“限塑灵”,就必须对症下药,从转变激励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上入手。

  首先,在有偿使用塑料袋的基础上,辅以奖励性的措施,增强公众对环保的参与感。美国自带购物袋可以抵税,英国采用奖励积分的方式鼓励顾客,韩国购物袋可以“以旧换新”,这些成功经验都值得借鉴。其次,严厉打击超薄塑料袋的生产和销售,从源头杜绝白色污染的产生。人都有惰性,免费又方便的超薄塑料袋不除,就会有人懒得带上环保袋出门。当然,这需要的不是一两次“专项清理整顿”,而是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超薄塑料袋难以死灰复燃。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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