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我们行今年的信贷新增已经超过年计划的一半了,从均衡投放的考虑,5、6月份的投放都会放缓,这几天投放已经很少了。”5月25日,一家银行的公司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几轮强力的监管,银行在额度内现在都不会太激进了,每月的额度都有规模指导。
他说,5月底还不是太重要的时间点,估计6月底才是额度最紧张的时候。“如果确有企业融资无法满足,也能找一些其他的渠道解决,额度不是大问题。”
这所谓其他的渠道,在多家信托公司人士处已经心知肚明:额度内信贷资产腾挪的空间已经不大,银行现在满足客户融资需求,都是走资金业务或者理财等表外通道。
据记者调查,目前银行常用方式包括信托收益权转让、应收款项类投资、委托贷款债权转让、理财产品对外委托贷款等四种,通过这些操作,银行或者把客户贷款变成了资金类金融资产(应收帐款类投资),或者直接在表外。
5月16日,美银美林发布报告,随着政策的收紧,导致“表外业务”以及“表外业务之外的业务”激增,尽管央行推出新的社会融资总量等指标,但鉴于表外业务的不透明和潜在信贷风险,监管层应对这部分业务提高警惕。
相关信托人士表示,所谓收益权转让,即银行先找一家有资金闲余的大企业,通过信托发放单一信托贷款给需要资金的企业,然后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去购买这个大企业的信托贷款收益权。
在这个过程中,信托还是起了通道作用,实质还是融资,但由于理财资金并没有委托给信托公司,因此不受银监会2010年72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融资类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
“借款企业起了过桥融资的作用,银行理财产品一般也会打一个时间差,比如信托计划当天成立,理财产品隔天再购买。” 一家央企信托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收益权转让费率是千分之八左右,做200亿就有1.6亿的中间收入。”
用益信托数据显示,前4个月,组合投资类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达到4122亿元,占到所有理财产品规模的3/4,这些理财产品投向虽然不透明,但不少是有信托计划或者信托收益权等类别。
当然也有全部购买信托收益权的,比如北京银行5月25日开始募集的超越系列信托债权理财产品,就是“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理财资金将用于购买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其委托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向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的信托贷款债权”。
前述信托公司负责人认为,部分发这类理财产品的银行或信托公司还是比较激进的,因为监管层随时可能禁止这类合作。“于是有银行提出用自有资金而非理财产品购买。”
自有资金购买信托收益权,此即目前银行规避额度的又一力招。
一家银行资金部的人士告诉记者,这类投资属于资金业务,从会计科目上来讲,是放到金融资产里面的应收款项类投资(部分也放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非客户贷款,因此也可以避免贷款额度的控制。
从2010年报或季报来看,多家银行的应收款项类投资都有大幅增长。例如某城商行2009年年底应收款项类投资规模还不到80亿,但2010年年末已经超过200亿,实现超过100%的增长。不过,该行资金部人士表示,由于银行体系结构性紧张,这类操作适合那些流动性较为充裕的银行。
据了解,如果涉及到银信合作,银行此前首选还是利用互持的方式去购买其他银行的理财产品,这类投资也算到应收款项类的投资。
由于银监会禁止银信合作的信托资金用于购买自家行的信贷资产,于是去年以来,出现了银行之间互相购买对方银行信贷资产,或互相购买对手方银行理财产品的形式,来释放信贷额度。
受访多位银行人士认为,无论信托收益权转让还是资金类投资,都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因此今年来部分银行还转向了委托贷款这类工具,形式主要有两种:比如银行不受让信托收益权,而受让委托贷款债权,先有一家企业向融资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然后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这个委托贷款债权。
除此之外,则是由银行直接募集理财产品,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发放给融资企业,都在额度之外,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比如建行今年发行的乾元系列委托贷款理财产品。
这类委托贷款操作中,有的是总行作为委托人,分行作为委托贷款的中间方;有的则是分行作为理财产品发行方和委托人,找一些村镇银行或者中小银行作为委托贷款的中间方。比如建行内蒙古分行的一期产品,就是将理财资金委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发放委托贷款。
在央行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中,今年来委托贷款的凶猛已经为业内侧目。在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加4.19万亿元,同比少增3225亿元;人民币贷款增加2.24万亿元,同比少增3524亿元的情况下,委托贷款却增加3204亿元,同比多增1684亿元。
在美银美林的报告中,把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都作为“表外业务之外的业务”来测算,并估计“表外业务”以及“表外业务之外的业务”这类业务,大约占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10%-20%,相当于25%-60%的银行贷款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