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成都晚报》报道,经过一年多的反复修改,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分组审议《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为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草案明确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在每日零时至8时持续切断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络接入。
其实,早在2002年起施行的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然而,尽管已过去将近9年,却没有得到认真落实,不少地方的相关部门,或屈从于网吧业者的压力,或缺乏执法的责任意识,或片面地把网吧业的畸形繁荣当作政绩,以至现在网吧的通宵营业,几乎已经公开化。
网吧的通宵营业,不仅为自控力差的玩家,尤其是年轻网民沉迷于游戏创造了条件,加剧了网瘾现象,还引发种种社会问题。目前青少年犯罪率上升,大多与网吧通宵营业有关。
当然,当每个网吧大门上都挂着“营业时间8时至24时”的牌子,却无不通宵营业,一个更为恶劣的后果在于,这对公民的法治意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谁还会相信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如此潜移默化,当然更令人担忧。
其实,确保网吧按时营业,只需零点断网这样一个简单的举措。因此,2007年,多达14个部委联合出台的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规定中,就要求对未实施限时营业的网吧,在每日零时至8时暂停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然而,结果却不过是纸上谈兵,不了了之。这当中,显然是因为牵涉到多个部门,比如电信的利益纠葛。
显然,在社会责任与部门、企业利益的博弈中,当“要求”被不屑一顾,那么,应该对依法实行零点切断信号等进行明确规定,强制性地保证禁止通宵营业的规定得到实行,也因此,四川省将零点断网放在立法的层面,表现出一种坚决的态度,无疑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