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健全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的税收政策,同时以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为重点,健全深化财产行为税制改革。根据《纲要》,“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建立健全科学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改革和健全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制,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
深化货物劳务税制改革。立足于普遍征收为主与特殊调节为辅,以实现增值税扩围和完善消费税为重点,优化货物劳务税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将大部分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商品以及高档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优化进出口税收制度。
深化所得税制改革。立足于促进社会公平与提升所得税收入比重,以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为重点,完善所得税制。完善企业所得税制,优化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合理调整个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深化财产行为税制改革。立足于合理配置税权与完善地方税体系,以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为重点,健全财产行为税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积极推进耕地占用税改革。统筹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契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健全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促进战略性新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支持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