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
记者:您觉得广东的产业特色决定了广东知识产权工作的哪些特点?
陶凯元:基于产业特色,广东知识产权工作至少有两个鲜明特色:首先,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运用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已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主力。典型的是深圳市,即著名的4个90%,后来又有6个90%。第二,广东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带动着知识产权工作日益面临国际化背景下的诸多机遇和挑战。广东毗邻港澳,近年来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广东的企业不断走向世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摩擦较为频繁,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呈现出长期化、经常化趋势。
记者:知识产权工作最终还是要落到企业主体上,您觉得有哪些因素让广东企业能够相对自觉自发地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陶凯元: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多年持续不断的政策引导、宣传普及、试点示范等工作,一定程度上整体提高了广东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意识和能力。
从主观上看,一方面,企业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创新型企业经过多年经营逐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力量,从中尝到了甜头。华为、中兴、比亚迪、腾讯等,依靠知识产权,获得了强大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自身付出了学费,从中尝到了苦头。不少广东的企业交足了知识产权学费,更多企业领悟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关键性。
记者:企业为主体局面打开以后,政府在知识产权工作上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广东在这方面有什么经验?
陶凯元:在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局面中,我认为政府应该扮演三个角色,即引导者、服务员、维护者。
在引导方面,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名牌带动战略,推进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制定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等工作,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为企业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的意识和能力。
在服务方面,打造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建成广州、深圳、东莞、佛山4个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商品化;加快全省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建设,推动佛山市南海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推动部分地市如广州、东莞构建了政府、银行、评估机构、企业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作机制,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
在维护方面,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早在1997年出台的《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就是第一部专利保护的地方法规。2010年9月,广东出台《广东省专利条例》,将原保护条例拓展到专利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等方方面面,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化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
记者:广东外向型经济特色明显,广东知识产权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陶凯元:为促进广东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广东知识产权部门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储备。鼓励广东企业申请国(境)外发明专利。
二是为企业海外开拓提供公共产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企业德国参展知识产权指引》相继出台,旨在配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高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进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三是掌握规则,化被动为主动。从2009年开始,广东省开通了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为全省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社会公众提供了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求助途径。实施有效措施积极指导广东的企业解决对外贸易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